毛驴的某些观点,本人不敢苛同。
1.毛驴以打假自居,认为楼主告黑状,其实毛驴和我一样并不知情,不知情你拿什么去否定人家?还不是猜?
2.当然是伤者为大。中国的法律看重的是后果,是伤或死。于欢冤吧,面对歹人辱毋,求警无助,奋而伤人至死。一审判后很多人同情他,也包括你毛驴和我。但是,于欢真的犯了罪,只是重与轻的区别而已。同样,本案中伤者巳被捅四刀并住院,这事实足够我们同情了,而你毛驴却......太不厚道了。
3.楼主要维权关键是看伤情,轻伤或轻微伤是刑事案件,检察机关会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怕找不到他。按楼主陈述已达成赔偿事宜,若无达到刑事案件,公安也无理由关押伤人者。故维权的路还在于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