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的小伙伴们,是不是觉得这两年来北海的房价涨得太快了?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大的波动,北海楼市出台了调控新政:二套房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必须要在取得不动产证2年后方可转让。
5月22日,北海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大家简要整理了《通知》中的内容↓↓
1、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严格对“一房一价“进行公示并公开销售。房源和价格经报备后不得上涨;
2、加强预售商品房转让管理,开发商与预购人申请商品房撤销备案获准后,开发商不得再次申请对该预售商品房的备案,要在办好不动产初始登记后才能销售;
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在北海市(不含合浦县)新购买第二套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二年后方可转让。
4、要求由住房城乡建设局、工商局、物价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涉及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囤积房源、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不明码标价、违规销售、一房多卖、“黑中介”、虚拟交易、降低首付、造假骗贷、签订“阴阳合同”、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不良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当事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通知在北海市施行,并不包含合浦县,受“影响”合浦县的“炒房”会不会“从中受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