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就帖中所提的彭生,我09年入住这里,跟每天通往这里的平田四队的部分村民、到市场买菜的部分还珠东路田园路的居民一样,深受其道的害处,前后修门口几次,最后一次是女儿在此崴脚上不了学躺家中一星期才决定大修的。之前修的两次没找广电网络公司协商,这次是找到他们负责任陈xx协商的,开始他说不是他们弄烂的路,后来说跟领导核心商量过了不行,可为了舒服方便我都决定做了,我就说好,我自己修,但希望不要再拉重物压毁,姓陈的满口答应,并说以后再不把重物放在这了,另找仓库安放,于是我高高兴兴做了路,也留了心眼装了监控,结果从监监控里发现他们依然大车出入频繁,仓库里拉回更多更大捆的电缆,所以当那天他们拉重物时我就堵住他们让他们叫来相关单位解决。我的无理要求是什么?当时派出所;街委和许多居民在旁观看,为什么你不敢讲,自此至终我有要你赔钱吗?赔钱给我每月修路吗?在此我跟大家讲清楚我的无理要求是什么:让他们上下重物时在路口进行,别压坏路面。大家评评这个过份吗?你许诺路坏了会修,可是你之前跟我讲的话都不诚实,你让我怎样相信你们公司?难道让大家有路行就是无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