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换一种方式逮捕女犯会不会伤到小孩?谁也不能保准!你无法预知未来,也无法预知那个女人会疯狂到什么程度!
所以,快速有效的制止犯人才是首要的作为!.....当然也可以选择不作为!
做出选择,然后执行,达成结果!如果嫌疑人不服,可以上诉!让法庭来决定!
打个比方,毛子当年不是被车臣恐怖分子劫持了一票人在大剧院吗?丫灌了催眠气体,结果导致了部分人质死亡......但成功击杀所有恐怖分子!
所以,我认为首先重要的是警察要有作为!手中掌握执法权却不使用,首先就是失职!而定义是不是过当的也只有法院!你我没有权利定义这个度,当然理论上我们有权提议修改相应法律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