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里,人们似乎渐渐的忘记了什么叫“公仆”(公务员)。古译“仆”即下人,奴隶,“公仆”即是老百姓公共的下人,奴隶。她的主人就是老百姓。其实公务员原本就是百姓的仆人,本该为百姓服务。但是现实生活中的现象却是本末倒置,最脱离百姓的恰恰就是一些公务员。他们对上级卑躬屈膝,对百姓盛气凌人,不思履行公务员职责为群众服务,却只想利用公务员身份趋炎附势、升官发财。反腐之风一来,他们不思收敛、不思改进,反而牢骚满腹,什么“官不聊生”了,清贫得没法干了……种种言行,实在让人无法把她们与“公仆”的形象联系在一起。 既是公务员,就是人民的公仆,就应该为人民服务,为百姓服务。如果每一位公务员都能像焦阳光一样,心系普通群众和弱势群体,身体力行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让“公仆”(公务员)的身份回归本义,就会减少很多社会矛盾而传递更多的正能量,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明、政治清廉”的司法芬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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