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10时许,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接到报警称,在G75线南宁往北海方向石湾服务区出口处1辆油罐车1辆货车与1辆小轿车连续相撞,九大队民警、辅警立即出发赶往事发地点。
赶至现场后在事故现场看到3辆事故车辆都已转移到应急车道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其中桂N牌红色日产车损坏最为严重,车头车尾都已变形,桂A牌蓝色油罐车车头也严重损坏,桂K牌的红色重型仓栅式货车车尾轻微损伤,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民警马上对现场进行安全管控,通过现场勘查和询问当事人得知:桂N牌红色日产车由南宁往北海方向石湾服务区内驶出,驶出服务区后进入行车道行驶,进入第二行车道后为了超越在第二行车道正常行驶的桂K牌的红色重型仓栅式货车,又立即向左变更车道,致使在第一行车道正常行驶的桂A牌蓝色油罐车避让减速不及与桂N牌红色日产车追尾碰撞,桂N牌红色日产车被追尾后推行与桂K牌的红色重型仓栅式货车车尾碰撞。
由于事故是由桂N牌红色日产车不按规定连续变更车道造成,将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切忌随意变更车道,影响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车辆行驶时一定要和前方同车道内的车辆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广西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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