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华兴步行街因未符合绿化标准及未做环保措施,在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四期)被通报在列,具体如下:
北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四期)
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四批)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十几年前,联洲南路1巷19号步行街的绿化全部被清理,多年来一直未种植绿化,不符合城镇绿化标准。步行街两边餐饮店未做环保措施,厨房油烟直接外排”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受理编号D450000201806100028)。
一、基本情况
群众所举报的“联州南路”实为廉州南路,该地点位于广西合浦县廉州南路1巷,是该巷居民出行的通道,属小街小巷。举报内容中的步行街为华兴步行街,该步行街是综合性商业街,目前有17家餐饮店。北侧为6米街道没有规划绿化,南侧为18米街道,道路两侧规划绿化带,目前,南侧街道道路两侧已按规划建设绿化带。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联州南路1巷19号步行街的绿化全部被清理,多年来一直未种植绿化,不符合城镇绿化标准。”情况不属实。廉州南路1巷是居民出行的通道,属小街小巷,规划道路宽6米,除去阳台1.2米,还有4.8米。根据《建筑防火规范》第七大点灭火救援设施消防车道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得小于4米”,廉州南路1巷不适合种植绿化。因此合浦县有关部门未对廉州南路1巷种植绿化,华兴商业步行街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已按规划建设。
2.“步行街两边餐饮店未做环保措施,厨房油烟直接外排。”情况属实。经现场核查,华兴步行街全长约730米,共有17家餐饮店,其中6家餐饮店的油烟经收集后通过抽风机向下水道排放,7家餐饮店的油烟经收集后通过抽风机外排,其余4家餐饮店(桂林米粉店之类的餐饮店)采用家庭式厨房,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油烟。对华兴步行街的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污染环境问题,合浦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11日向华兴步行街开发商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华兴步行街开发商督促17家餐饮店业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污染进行整改,使油烟达标排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督促合浦县政府对17家餐饮店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逾期不整改的,责成环保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来源:睇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