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是合浦县廉州镇廉东社区石头岭生产队村民,自从我们生产队长陈某上任以来,通过利益诱惑拉拢村里的村民代表,哄骗欺瞒本村村民,将政府征地后按比例返还给村里用作修建体育活动中心的50亩地卖给了私人;陈某还私自挪用村里70多万元资金打入私人账户,至今下落不明;不仅如此,陈某还利用职务之便将已经户口迁出到外地的多名亲戚迁回本村,骗取土地征收款。陈某欺瞒村民,骗卖土地谋取私利的行为暴露后,我们村民已多次向上级反映,结果却是泥牛入海。今天被逼无奈,村民只好在自己的土地上拉横幅请命,人在地在,决不允许一寸土地流失,坚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12月3日,我们村民自己整理了一份关于陈某欺骗村民,非法买卖土地及大量迁入外来人员侵占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材料。共有五十多家户主们都签字按了手印,可以证实陈某将集体土地卖给了私人。不仅如此,陈某和部分村干部还将自己的亲戚返迁回石头岭,用外来迁入人员的名义套取超过1000平方米以上的土地并瓜分石头岭村的土地征收款。而且廉东石头岭村打石岭的有块土地原本属于集体资源,但石头岭生产队长陈某的弟弟不通过村民大会和同意,私自偷挖10000立方左右土方进行非法买卖,并将买卖所得全部归个人所有,中饱私囊。
在我国法律中,与农村土地相关的制度主要有两个,一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一是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也正是这两个制度将事实上的对集体土地的管理权交给了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楼主认为这是一种主体虚置,农民虽然是集体土地的所有者,但真正说了算的是村委会主任或者生产队长,在农村集体土地出租、转让中,租赁费的多少、土地补偿金的收取基本上由村委会主任或者生产队长做主,从某种程度上讲,陈某就成了石头岭村的“土地爷”。《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陈某不仅不知收敛,反倒顶风作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宴请,收受贿赂,利用手中权力大肆为自己谋取私利,像陈某这种基层的“蝇”贪更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12月16日,本生产队村民又联合递交了请求罢免廉东居委会石头岭村生产队长以及所有代表的申请,这近200个红手印代表的是石头岭村村民的民心所向。陈某队长的所作所为,本村村民们看在眼里,恨在心上,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却一直都得不到答复,如今用作修建体育活动中心的土地也没了,家家户户分到的钱也少了,上告、投诉也是处处碰壁得不到答复,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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