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定于每年的3月15日。选择这一天,目的在于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消费者的声音,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并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如今互联网、现实生活中各种商家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衍生出各种不良营销行为,让许多消费者深陷“消费陷阱”无法自拔,“维权难”成了消费者们的一块心病。身在合浦的各位朋友,说一说你们在合浦有哪些被“坑”的消费经历?楼主先来:去年小黄车押金至今退不回来,不如如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