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北海办事,在等红绿灯时,无聊中看了一下隔离栏上的广告标语,发现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的依法处20元罚款,看完我就笑了,这处罚力度似乎在跟小孩闹着玩,现在这消费水平,20块钱能买什么,就一顿早餐,这点无关痛痒的处罚,即使挨抓了一次,掏出钱来立马放行,哪起到什么打击此行为的力度?我觉得不仅是处罚,更应该拘留教育,关1天再说,按照这个力度,估计就没有家长敢给自己的小孩开电动车了。
回想起2016年,我经过白沙的一个村庄,村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就开着电动车到处乱窜,有些甚至开着摩托车,跑得贼快,还扭来扭去,有时候真的想前面有点沙,让他摔个底朝天,从此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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