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今天发布重大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真正利民大好!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符合以下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信息来源:中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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