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延安北路上的中泰名园小区,从交付使用以来,没有将变电器移交给供电局,通过物业代收,价格偏高不透明,摆明坑骗业主水电费。为什么别的小区可以直接到供电公司自己去缴费我们小区就不行?原因在哪?为什么不能移交,这中间是否有什么原因?几十万买套房子不容易,每个月还要还贷款,碰到这种物业真的很不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即业主使用的水电的合同主体为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涉及不同的合同当事人,业主如已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物业公司则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期间,就此事已多次和小区物业提出交涉,但物业仍无动于衷,向合浦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住建局已同意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希望中泰的业主联合起来,今天(9月7日)中泰名园业主集中维护自身权益,强烈要求开发商及物业将水电移交给水电公司,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帮助,让我们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
目前中泰名园小区存在的问题:
1、开发商及物业未把水电移交给水电公司,物业自己安装的水电表乱收费;
2、一次供水加上二次加压供水收费3.3元/方,超高水费属于乱收费;
3、安全存在隐患,大部分电梯未安装 监 控,之前答应每家每户安装的可视对讲系统未安装;
4、物业霸占业主的公用面积及绿化面积,设小车位收费及搭建电动车棚收费;
5、物业允许临时车辆占用小区道路并收费;
6、小区清洁卫生差,电梯常有乱丢垃圾及小便等;
7、小车、电动车乱停乱放,阻塞道路及消防通道;
8、物业各项收费不公开、不公示等问题;
9、物业把业主当摇钱树,只懂得乱收各项费用,没有专业的物业管理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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