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了《北海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于6月1日返校复学。
此外,校外培训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服务和校外托管机构服务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0〕94号)的文件要求,通过评估合格后,可于我市中小学全面复课之后开展线下服务和托管服务。
中小学校原有的校内午托及非寄宿制中小学校的食堂,参照《通知》执行,经开学评估组评估合格后可开展校内午托和师生就餐服务。开展校内午托和师生就餐服务前,要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服务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午休场所和食堂,所有进入午休场所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信息来源:北海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