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试鸣防空警报活动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和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的工作部署,我市定于2020年9月18日开展试鸣防空警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10:15 二、试鸣范围 北海市辖区城市建成区及合浦县城 三、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信号间隔3分钟,共计15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