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母亲陈礼言在灵山县人民法院外痛哭/视频截图
2020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案再审期间,广西高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为杨光毅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对申诉方提交的新证据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12月13日,组织检察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同月15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整个再审过程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
2018年10月4日,杨光毅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奸淫年仅十周岁的被害人杨某某,致被害人死亡。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缓,对其限制减刑。案件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调卷审查。期间,被害人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指令广西高院再审。广西高院经再审认为,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从“不想死”到“求死”
2018年10月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一名10岁女童被同村男子杨光毅强奸并杀害,同时拿走女孩身上卖百香果所得的32元。两日后,杨光毅投案自首。
2019年7月12日,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0年3月,陈礼言接到法官电话,向她转述了杨光毅的想法:“我不想死,要上诉。”
2020年3月25日,广西高院二审以杨光毅存在自首情节为由,改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20年12月14日,广西高院组织“百香果女孩”遇害案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杨光毅向法庭请求判处自己死刑。
广西高院终审判决书。图/“百香果女孩”家属代理律师侯士朝提供
2020年12月15日,广西“百香果女童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光毅及其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犯罪情节发表了辩护意见,杨光毅做了最后陈述。因涉及被害人隐私,开庭以不公开方式进行,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介绍,案件主要围绕罪名、罪数、是否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自首是否可以从轻、有没有必要精神病鉴定等问题展开。杨光毅在最后供述时有个比划枪毙自己的动作,表示希望判自己死刑。
为10万元停尸费发愁
《中国慈善家》采访了被害人家属得知:被害人家属两年以来痛不欲生,几乎每日都睡不好,虽然现在的判决结果符合了自己的诉求,但女儿却是永远回不来了。
被害人家属还表示,法庭上杨光毅并没有承认自己的认错以及做出相应的道歉,杨光毅的家人也没有参加庭审。
根据此前法院调解的结果,杨光毅应赔偿被害人家属31万余元。但到目前为止,受害人家属没有拿到赔偿,为此被害人家属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得知杨光毅许多账户上并没有一分钱。
“百香果女童”生前照片
而且法院尚未查询到杨光毅名下的财产,执行难度较大。由于案件长达两年时间里没有最终的结果,遇害女孩的尸体至今停放在灵山县殡仪馆。
被害人家属了解过:停放在殡仪馆的尸体收费大概是150元一天,两年就是10多万元左右,实在是拿不出这笔钱。
代理律师表示:家属对高额的停尸费有所顾虑,建议他们向民政部门申请减免。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会帮助协调有关方面给予照顾
来源:人民日报、中国慈善家、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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