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提出的就不知道了,有些历史可以告诉你:
解放前,现北海市区的地盘一直是合浦县管辖的。解放后北海于1951年1月脱离合浦县成为直属广东省的地级市,合浦县则先后在钦廉专区、钦州专区、合浦专区、湛江专区、钦州地区管辖之下。从1951年到1987年的这段时间,北海有被合浦管过一小段,但很长时间内北海市和合浦县是分开的,直到八七年合浦县才给北海市管辖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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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海市志》历史沿革节选:
民国35年,合浦县第三区裁撤。38年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裁撤。北海东镇、西镇, 高德乡,涠洲乡,婆围乡,福成乡直属合浦县管辖。
1949年12月4日,北海解放,7日,成立北海军政委员会,20日,接管原东、西镇公所, 分设东、 西街人民政府, 除涠洲岛尚未解放外,市区行政仍按旧政权管辖范围进行管理。 1950年1月, 设广东省南路专区,旋改为钦廉专区,统合浦、防城、钦县、灵山四县。专署驻北海。5月,设北海镇人民政府,取代军政委员会行政职能。属合浦县人民政府领导。6月, 建立乡、街基层政权,城区分设中山外街、中山东街、中山西街、珠海东街、珠海西街和新 民街6个街道办事处;郊区分设东靖乡、西靖乡、高德乡、七星乡、海东乡、涠洲乡等6个乡 政府。
1951年1月,北海镇改为地级市建制,3月成立北海市人民政府,直属广东省政府领导。
2.《北海海城区志》建置 沿革
今海城区辖境,清道光年间,为合浦县靖海团局驻辖。咸丰(1851~1861年)初,为珠 场司衙署驻辖。清末至民国初,仍为靖海团局驻辖。民国15年(1926年),裁撤靖海团局, 改市建制,成立北海市政筹备处。20年至34年(1931~1945年),先后属合浦县自治第二区 之北海镇(20年设) ,第五行政区和第三行政区之北海东、西2镇(30年设),历为区署驻 地。35年裁撤第三区,仍归北海东、西2镇管辖,直属合浦县。
1949年12月4日, 北海解放,今海城区辖境属北海东、西街人民政府管辖。1950年3月6 日涠洲解放,6月建立健全乡街人民政权,为北海镇人民政府所辖。1951年1月北海脱离合浦县成为直属广东省的地级市,同年5月转托广西省领导。1952年3月正式划归广西省,属北海 市第二区、第三区分辖。1953年1月属第一区人民政府管辖。1955年5月改属广东省,建制不 变。1956年归属合浦专区的北海市(县级市)。1958年11月改属合浦县北海人民公社。1959 年6月北海改属湛江专区县级镇,归北海镇城镇、涠洲、郊区3个公社分辖。1964年10月北海 复为县级市,分属城镇公社和涠洲、高德、地角、西塘公社。1965年北海归属广西壮族自治 区, 为县级市,建制延旧。1983年10月恢复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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