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4月19日)开始, 县交管大队在县城开展电动车 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分别在各红绿灯和车流量大路口设点, 重点开展整治摩托车和电动车行动。 此次行动将对摩托车无证驾驶、 酒驾醉驾、不戴头盔、私加装太阳伞、 超员、假牌套牌、逾期未年检、 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违法开展整治;
对电动车、自行车的逆行、 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 越线停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等 重点违法行为及不按规定佩戴头盔 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开展整治。
此外,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 驾驶电动车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并组织驾驶人和监护人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抄写相关法律条例和签写承诺书。 在此,我们也希望骑摩托、电动车出行 网友和市民,遵守相关交通规则, 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为营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