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施工,红树林破坏严重
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北海铁山港东港区建设规划问题,2016年12月自治区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加强对‘东港区榄根作业区南4号至南10号泊位工程项目和榄根作业区1号、2号泊位和南1号至南3号泊位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督管理,减轻对红树林生态湿地的影响”。海洋环评也明确要求“在吹填施工前必须做好围堰,在吹填区域内设置沉淀坑,合理选择溢流口位置,严格控制吹填区溢流口泥浆浓度,在溢流口外设置防污帘,降低出口处的悬浮物浓度”,以减轻对红树林生态湿地的影响。但该港区涉海部分2017年6月动工后,无视上述要求,在围堰尚未合拢的情况下强行作业,大量含高岭土的污水进入红树林区域,加之工程建设造成区域水动力减弱,高岭土悬浮物堆积及粘附在红树林上,影响其呼吸及光合作用,导致红树林大面积死亡。
经司法鉴定,截至2020年5月,该区域红树林受损面积达257.67亩,其中严重退化155.07亩,死亡102.6亩,死亡株数达37988株,区域生态系统受损严重。据森林公安调查,施工单位甚至直接砍伐红树林168株,严重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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