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晚,合浦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雷霆行动”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行动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据悉,此次专项治理“雷霆行动”是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及市纪委监委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工作要求,按照合浦县纪委监委《关于对酒驾、醉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的一次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旨在警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规矩意识、法制意识、自律意识,杜绝侥幸心理,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维护党员和公职人员队伍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中,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其他警种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坚持集中整治与区域联治相结合,加强警务协作统筹协调,在辖区餐饮、娱乐场所密集道路及国道、省道和农村道路等重点路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的同时,以周末夜查、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时段路段查处等措施,多警联动、多措并举,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工作要求,切实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查,逢查必究”,持续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打击,形成强大震慑。查处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实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同时严查“三超一疲劳”、假牌套牌、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查纠无证驾驶、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摩托车和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行动中,执法人员联合县融媒体中心、本地媒体随警作战,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在查处过程中,执勤人员向驾乘人员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达到“纠处一起、教育一批、宣传一片”的教育目的。努力营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绝酒后驾驶的舆论氛围,实现从“不敢违”向“不能违”“不想违”的转变,以身作则引领全民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自觉共识。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设临时执法卡点10个,出动警力102人,警车21辆次,检查过往车辆1395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62起,其中酒驾、醉驾19起,无证驾驶10起,摩托车电动车违法107起,查纠电动车不戴头盔309起,暂扣车辆14辆,切实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陈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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