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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试点落地!房地产最大的变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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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合 发表于 2021-10-25 11: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西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而早在10月15日,《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在“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一章中,高层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房地产税”的落地信号空前绝后。

中国房地产最大变局或将到来,背后的逻辑也更耐人寻味。

征收范围

此次落地的“房地产税”,征收对象是谁?

决议指出: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的各类房地产。

居住用:商品住宅、商住公寓、福利住宅、小产权房。

非居住用:商铺、写字楼。

可以看到,此次的房地产税的立法与改革,除去农村住房外,意图将各类房地产纳入税征收范围。

为什么排除农村住房?

长期以来,农村宅基地及房产只能在集体内部流动,不允许上市交易。

有关部门多次重申:

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

既不具备投资价值,再加上农民收入微薄征收房产税有违“共同富裕”原则,所以农村自然被排除在房产税征收条件之外。

其实早在1986年,房产税就出现了。

其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简单来说,过去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只有一个——经营性房屋。

住宅一直都属于免征之列。

而此次在非居住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此次房产税的立法与改革,征税对象重点就在于增加了居住用房地产,也就是住宅。

征收标准

那么此次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会是什么样的?

小编认为,有两种可能——设置一定的免征面积或者按套征收。

过去,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只有0.4%和0.6%;

重庆征税对象虽包括存量房,但只针对高档住房,且只对主城征收,税率分别为5%、1%、1.2%。

可以看到,以往的房产税征收普遍存在征收范围窄、税率偏低的特点。

此次的房地产税,不同于10年前上海、重庆的房产税征收,免征面积在人均60平方米的概率很大。

美国1%-2%的税率很值得参考,为了避免征税过高对城市产生过大的波动,1%的税率可能性更高。

按套征收,举个简单的例子,一家四口,第一套房子免征,第二套征1%,第三套征2%,第四套征5%。

也就是说,房子越多,税率越高。

据官方透露,此次房地产税可能会按照评估值征收。

也就是说,住宅大概率将会按照房价进行征收。

如果是1%的税率,1000万估值的房产,一年就要交10万,10年就是100万。

试点城市

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会是谁呢?

尽管官方没有具体表明,但社会各界呼声最高的,是先行示范区的深圳、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浙江以及正在打造自由贸易港的海南。

2021年5月,上海、重庆、深圳、杭州、苏州、济南这六座城市的相关负责人,都赴北京参加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等主管部门在北京召开的房地产税座谈会。

再结合这几坐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政策优势与经济实力,其成为房产税试点前线城市并不奇怪。

人口总量和增量决定了对城市住房的基础需求,也是开证房地产税的必要条件。

而排在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的10个城市——杭州、深圳、广州、宁波、成都、长沙、重庆、郑州、西安、厦门,或许对房地产税试点的愿望会更加迫切。

在小编看来,近年来房价上涨过快、人口流入多、高档房销售火爆的热点城市,最有可能是试点城市。

推广时间

先试点,再立法,一贯是房地产税推进的时间逻辑。

而此次房地产税的试点期限为5年,有何寓意?

缓解房地产的内部阻力。

此次的房地产税,对于普通住房来说,征税痛感很低;而真正税感最痛的,则是那些持有多套房、总房价高的炒房客们。

目的很明确,调节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试点已来临,立法与推广何时确定?

官方的态度是视房地产税试点进展而定,但结合各方面规划来看,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最有可能在十四五时期(2025年之前)完成。

房地产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房地产税的到来,终将打开中国房地产新的篇章。

作为中国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的最大变局,房地产税终于开始发力——打破财政体制改革的桎梏,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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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律师 发表于 2021-10-25 13:31: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好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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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北老 发表于 2021-10-27 08:43: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会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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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法律援助 发表于 2022-3-14 01:12: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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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法律援助 发表于 2022-3-14 01:12: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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