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等相关业务办理流程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落实“跨省通办”服务事项要求,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水平,我中心自切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自主核算后,决定对变更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业务事项 (一)提前还款 1.提前还款需满足以下要求: (1)属在我中心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满12个月后; (3)贷款逾期的,需先结清逾期本息,再申请提前还款; (4)在贷款期限内,提前还款次数不能超过6次; (5)提前部分还款的,每次还款额应为万元的整数倍; (6)确保贷款还款银行卡的账户余额充足。 2.线下办理提前还款业务的,需提供材料如下: (1)借款人(本通知所称借款人均为主借款人,即不包含共同借款人)本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由借款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借款人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申请人与借款人的身份关系证明原件办理。 存在遗嘱继承或遗赠情形的,由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借款人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原件办理。 (二)查询及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及贷款对账单 借款人可查询并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及贷款对账单,内容包括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扣款情况、逾期情况、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余额等相关信息。属线下办理的,由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三)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及解押手续 借款人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向我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办理解除抵押手续需要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到委托银行指定的网点办理。 (四)变更借款人联系方式 借款人因接收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书面材料的送达地址或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借款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五)变更还款账户 借款人申请变更还款账户的,目前暂支持线下办理,由借款人及同意授权代为还款银行账户的持有人一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涉及变更的银行卡办理。 (六)因抵押物门牌变更房屋坐落地址 借款人因抵押物门牌号码变更,申请变更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坐落地址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派出所出具的门牌号码变更证明材料,通过线下方式申请在不解除房屋抵押的情况下变更不动产权证书相关信息。 二、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方式 上述变更事项第(一)至(四)项借款人可通过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北海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登录个人网厅后,自行申请办理各项变更、查询业务或下载打印相关材料。北海公积金APP目前暂只支持变更事项第(四)项的变更、查询业务。 (二)线下办理方式 1.借款人如需线下办理上述除解除抵押手续外的变更业务的,可持上述业务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到我中心各服务网点办理(各服务网点地址见附件2)。 2.借款人如需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可在委托银行指定网点办理解押手续(各委托银行地址见附件3)。 三、办理流程 (一)提前还款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借款人注册登录北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或北海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网厅,可申请预约办理或申请实时扣款(采用实时扣款的需保证银行还款账户内有足够的还款资金)。 2. 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我中心各服务网点办理; 注意事项:还款日前三天(含还款日当日)不能申请提前还贷(自2021年11月1日起,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统一为贷款放款日)。 (二)贷款抵押物解押流程 借款人确认贷款结清后: 1.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我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办理,或通过登录北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申请打印结清证明; 2.取得贷款结清证明后,借款人及共有人持本人有效身份到相应受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办理贷款抵押物解押手续。 (三)变更还款账户流程 1.变更为借款人本人银行账户的: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涉及变更的银行卡到我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2.变更为他人银行账户的:借款人及代还款银行账户持有人双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书、涉及变更的银行卡到我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办理。
附: 1.北海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 2. 受托银行服务网点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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