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关于征求《调整合浦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综合考虑幼儿园办园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幼儿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合浦县公立幼儿园执行下列标准:
对于3周岁以下幼儿,保教费收费标准在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30%。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幅度内,各幼儿园可根据办园条件、成本等因素制定本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报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教育局做告知性备案并公示后执行。今后,每隔三年根据办园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幼儿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特困救助户、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幼儿的保教费收取政策,按照《北海市教育局 北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海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北教规〔2020〕3号)规定执行。
来源:合浦县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