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袭警罪作为单独罪名予以明确,并配置独立的法定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自袭警罪立法以来,合浦县公安局共破获6起袭警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其中2人已经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案 情 回 顾
2021年3月8日,犯罪嫌疑人彭某光因吸食毒品被合浦县公安局扫管派出所民警抓获并被带至派出所处置。彭某光趁着上厕所的机会,企图逃跑。办案民警奋力将其控制,在控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彭某光用手铐击打民警,造成该办案民警头部受伤。经鉴定,民警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4月29日,彭某光因涉嫌袭警罪被合浦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后经合浦县人民法院以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
2021年7月7日,在合浦县石湾镇某村的一国家水利疏通建设工地,陈某以不满青苗赔偿为由,强行闯入施工现场阻挠施工。合浦县公安局石湾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到现场维持施工秩序,陈某不听劝阻,暴力阻碍民警正常执法,并殴打一名民警脸部。经鉴定,该民警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2021年9月30日,陈某因犯袭警罪被刑事处罚。
2021年5月21日,合浦县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民警在抓捕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朱某霖时,遭到犯罪嫌疑人朱某霖持刀拒捕,负责抓捕的民警被嫌疑人持刀划伤右手手背并咬伤手指。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霖现已经被执行逮捕。
2021年10月27日,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闸口中队民警在路上设卡执勤时,嫌疑人谭某拒不停车接受检查,加速冲卡,撞伤一名辅警头部,经鉴定构成轻微伤。目前,谭某已被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21年11月10日,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西场中队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抓获一名无证驾驶女子陈某英,陈某英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暴力将民警执法装备砸坏并咬伤一名辅警。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英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年11月18日,合浦县公安局乾江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在酒吧打架闹事。乾江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处置,闹事者陈某绪不听民警劝阻,辱骂并殴打民警致伤。目前,陈某绪已被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 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重要职责 对于任何辱警、袭警行为 警方始终坚持“零容忍” 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 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 每一个公民都应尊法、学法、守法 面对民警执法时要积极配合 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合浦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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