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记者从广西多家银行了解到,20日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会议商定,下调部分城市房贷首付比例:在南宁市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北海、防城港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调整为20%。
此次南宁等地房贷首付比例调整,坚持“房住不炒”的发展定位和“因城施策”的工作原则,对广西前期首付比例相对较高的地市进行合理下调,是快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两会部署和金融委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将极大提振市场信心和稳定预期,进一步释放真实、合理的住房需求,有助于促进形成量升价稳的态势,推动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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