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网站显示,近日,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据披露,当事人销售含有恩诺沙星的鲜鸡蛋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的规定。最终,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被罚款约6.5万元。
据悉,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为动物专用药,根据《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恩诺沙星,如果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诱发肠道菌群紊乱,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伤。
值得注意的是,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消息,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8日和2020年3月10日,因“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经营农药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被罚。
来源:信用中国、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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