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 北京住建委发布消息 对中心城区老年家庭(60周岁及以上)购买三宗试点项目 并把户口迁至试点项目所在地的给予政策支持 其中 还提到了“子女可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
即父母可以作为住借款人 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 只要父母具备北京购房资格 父母和子女的收入总计不低于所还月供的2倍即可
房贷能还到90岁 90减去年龄大的父母一方年龄 即为贷款年限 例如父母今年65岁 则贷款年限为25年
此消息一出 评论区留言亮了:
父母还不完 子女接着还 子子孙孙接着还
可谓是“贷贷相传”
是机会还是xianjing 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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