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合浦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在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三、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享受门诊医疗统筹限额300元/人·年,可在三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门诊报销结算。
参保人员享受住院医疗统筹限额22万元/人·年,可在北海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
以上按政策文件为准,政策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咨询电话:
合浦县税务局:8612366
合浦县医保中心:0779-7280515
合浦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