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合浦石康镇一80后男子 因买卖合同纠纷 不履行义务 被合浦人民法院发布 对其名下财产提供线索的有偿悬赏公告 赏金是扣除执行费后的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2)桂0521执124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徐志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徐志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对被执行人徐志永名下的财产进行悬赏执行,承诺有关人员提供被执行人徐志永名下具体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赏金计算标准为财产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百分之十。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悬赏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附:悬赏公告 来源:合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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