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全县公安交通管理窗囗业务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报上级部门批准,决定暂停办理全县公安交通管理窗囗业务。通告如下:
2022年11月15日起,暂停办理全县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各车管工作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验机构(顺安、润国摩托车安全检测站)、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等机构对外办理相关业务。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另行通告。
对因暂停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特此通告。
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11月15日
来源:合浦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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