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武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中枢涉嫌受贿、行贿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其收受他人送给的好处费860万元、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66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李中枢利用担任北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第二大队大队长、打击走私犯罪工作组组长等职务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打击走私活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送给的好处费共计860万元。
2012年至2015年期间,李中枢为谋取本人、他人职务晋升的竞争优势以及他人走私不被查处、案件从轻处理等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好处费共计660万元。案发后,李中枢亲属代其退出涉案赃款160.28万元。
庭审期间,来宾市公安局组织30余名公安干警现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当中。
来源:广西人事动态、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综合编辑:合浦123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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