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头
“社头”一词来源于合浦的民俗活动“做社”。合浦民间把祭祀社神(土地神)的活动叫“做社”。而牵头组织“做社”的人称为“社头”。在我们那边,社头是轮流来做的。
多讲一些。
1.在合浦,讲廉州话的人把社神称为社公、社王或社王公,而讲客家话的人则好像把社神称为社伯公。
据信,三甲社是合浦县最出名的社坛,是当地举办社公节的主要场所。三甲社位于廉州镇阜民北路,建于明崇祯年间,清乾隆年间重修,是现今保存比较完整的廉州古城重要的社场之一;由3间房子组成,中间为正厅,两边是厢房,内墙雕有龙头。正厅前部分是“兴仁坊”社坛,社坛后面3间房子,可摆放20桌酒席。
三甲社坊保存着清乾隆年代的建筑风格。正梁刻有清乾隆九年重修字样,内墙木质间隔花饰栩栩如生。社坊大门楹联,是廉州城内至今保存完整的两幅古代楹联之一。
每年社日,三甲社都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各社、坊群众集资做法事,祈求风调雨顺,保境平安。古时候依人口众寡,杀一头或几头猪,现在则大多是到集市直接购买猪肉、猪头、猪尾、鸡、鸭等作为三牲祭品。猪肉和包子是不可或缺的祭祀品。猪肉必须煮熟。人们在三甲社里临时搭建几个简易的灶,放上大锅,把切成大块的猪肉放在大锅里煮熟。社民买回数十箱包子,除了少量用来做祭祀之外,由妇女把包子用袋子均分,分发给村户,每户一份。
2.社者,地方之最小行政单位。《礼记》之《祭法》篇收录注称,「大夫以下包士庶,成群聚而居,满百家以上,得立社」。《汉书》之《五行志》又称「旧制,二十五家为一社」,所以“社”即相当于现代的村。社神又称“福德正神”、“土地公公”、“土地公”、“土地爷”、“后土”、“土地神”等,是古代中国传说中掌管一方土地的神仙,住在地下,是神仙中级别最低的。俗话说“别拿土地爷不当神仙”。
“社神”,源于古人对土地的崇拜。古人把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称做"社",认为土生万物,所以土地神是广为敬奉的神灵之一。对社神的祭祀,早在《诗经》中就有记载。《礼经·郊特牲》中说: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孝经援神契》中讲:社者,五土之总神。土地广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为社而祀之,以报功也。土地公信仰寄托了人们一种祛邪、避灾、祈福的美好愿望。土地是人类居住生活的场所,是人类获取生存资料所需(衣、食、住等)最重要的源地。对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物质进行崇拜是原始崇拜的重要内容,我国先民早就有对土地的崇敬和膜拜。但由于“土地广博,不可遍敬也;五谷众多,不可一一祭也。故封土立社而示有土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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