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某兴步行街上贴出几张手写的告示,内容大意是步行街上的停车位都属于私人的,只给业主和顾客使用,其他社会车辆都不能停,落的款是华兴步行街的,但没有章,全文也是手写的。
自从华新路翻修之后这条路好走多了,在路的一侧也画上了停车位解决停车难问题。这则告示就有点耐人寻味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任何单位、个人都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霸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话说会在这边停车的,大多都是来这做什么的吧?若停车位属于私人,有没有相关文件呢?再出一份更正式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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