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合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彭某购进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通过小轿车运送到合浦县各个乡镇销售。经执法人员检查,当事人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未配备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第5.3.1.9条“ 所有类型的灶具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的规定,查获不符合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24件,货值金额28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2023年 4 月 19 日,合浦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符合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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