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合浦县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对县内30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场发现有安装电池的电压超出额定电压等问题线索18个,对23辆电动自行车采取了强制措施,这是该局今年以来针对电动自行车开展的第2次专项检查大行动。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的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近些年来,不少电动自行车产品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部分指标超出了原标准的规定,被群众称为“超标车”。这些产品性能上逐步接近电动轻便摩托车,但安全性能较差,交通安全隐患更大。“超标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由于其部分关键技术指标超出了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规定,且动力性能明显高于其他非机动车,在司法实践中会被判定为机动车,从而使驾驶人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
合浦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市场监管,提前摸底,统一部署,严格针对商家的资质、经营范围和产品的合法性开展监督检查,要求商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和建立进销货台账,售卖有3C认证标志和合格证,产品与合格证信息一致的电动自行车,严禁从事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性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合浦县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车时,要选择前往正规的商家,选到心仪的产品后还要注意查看车辆的3C认证标志和产品合格证明,如发现问题线索,可以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合浦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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