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公告,会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旅游文体广电、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划归相关主管部门承担,不再保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19年3月8日,根据当时的《北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旅游文体广电、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11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整合,组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
关于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的公告根据《北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北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旅游文体广电、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划归相关主管部门承担,不再保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故从2024年6月10日起,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特此公告2024年6月10日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