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日上午,合浦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国道开展路政巡查时,在G325线K627+170米右侧路段发现陈某某利用小型挖机对公路水沟边坡进行挖掘,并填埋了公路排水沟约30米。
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规定,执法人员马上对现场进行勘验和调查取证,采有说理式执法,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政策和说明该行为对公路安全的危害性。当事人在听取执法人员的解释政策和阐述危害性之后,表示立即改正,马上恢复损坏的路产原状,请求从轻处理。
大约半小时后,当事人挖开泥土,恢复水沟原状。鉴于当事人首次轻微违法,通过教育认识到公民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并能主动配合,及时消除违法行为,未造成实际影响,执法人员遂作出免罚处理。
据统计,2024年以来,该局执法人员认真开展说理式执法,共对23起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免罚,进一步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下一步,该局将坚持“执法+普法”并进,推进“说理式”执法贯彻交通运输执法工作领域,提高执法公信力,让执法、服务工作有力度也有温度。
来源:合浦县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