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2023年,广西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527元,比上年增加1576元,名义增长3.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4。
三、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2023年,广西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874元,比上年增加3058元,名义增长4.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5%。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40411元,增长2.1%;专业技术人员99847元,增长5.6%;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67089元,增长2.9%;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58923元,增长2.0%;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64746元,增长4.4%。
按行业门类、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表5、表6。
注:
[1]以下如未特殊说明,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