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呐 我是送外卖把电动车开进电梯第一人!”
7月21日 北海市一名“网红”外卖小哥杨某在送外卖时将电动自行车开进电梯 拍摄视频并发布至网上 随后,许多网友在评论区 @广西北海消防官方账号 经查实后 消防部门告知杨某这是违法行为 敦促其前往辖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受处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一条:禁止在建筑物的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进入电梯轿厢;禁止在标准层二楼以上建筑物专有部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及其电池充电。 7月23日下午
外卖小哥杨某主动到 海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受处罚 大队消防监督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鉴于其是初犯,且改正态度诚恳 决定给予其警告,不予罚款 随后杨某录制视频进行了道歉 并现场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
阿消在此呼吁广大的市民朋友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使用电动车自行车 要牢记楼道不停车充电 电动自行车不进电梯 来源:广西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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