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5〕1号)文件精神,为更好的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
二、申请对象及范围 (一)毕业当年在县级政府驻地以下乡镇级行政区的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实际在岗就业时间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与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取通知),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2020年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享受过中央、其他省份或广西学费补偿政策,以及超过政策规定申请时间未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二)廉州镇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在县级政府驻地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精神,不属于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的范围。
三、办理系统网址及要求 http://gxzz.gxeduyun.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 系统支持IE9以上版本,360极速模式,谷歌,火狐 。如果火狐提示要安装控件,请先下载并安装。
四、流程 (一)申请人注册—登录—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保存—上报—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申请人亲自递交签字摁手印确认的纸质材料。 (二)县级学生资助中心上报到地级市—地级市审核通过上报到自治区—自治区审核。
五、办理时间 2025年2月20日—2025年3月28日。
六、办理地点 合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城东较场东路187号)。
七、联系人 吴老师, 电话0779-7283936。
八、其他 (一)学费补偿文件、操作指南、申请材料清单说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方式等,均可在申请系统界面下载。 (二)为便于交流,请用“真实姓名+单位名称”申请入群。Q群号:140111916 。
合浦县教育局 2025年2月21日 来源:合浦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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