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群众: 为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切实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特告知以下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一、及时申领退休待遇 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未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申领: (一)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二)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缴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及时办理定期待遇资格认证 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及时进行资格认证,每次资格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全年均可申办。超过12个月未认证的,暂停养老保险定期待遇发放,重新认证且符合待遇发放的将按规定次月恢复并补发有关待遇。
三、及时办理一次性待遇申领 参保人死亡的,请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并终止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明确,无人认领的个人账户,县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将死亡人员个人账户清零,个人账户余额划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注销养老保险关系,留存个人相关信息。 特此通告,请互相知照。
参保人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可携带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经办窗口办理。具体详情可咨询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廉州镇便民服务中心: 0779-7206822 沙岗镇便民服务中心: 0779-7802001 白沙镇便民服务中心: 0779-5302533 常乐镇便民服务中心: 0779-5602806 公馆镇便民服务中心: 0779-5808769 党江镇便民服务中心: 0779-7902686 曲樟乡便民服务中心: 0779-5713389 山口镇便民服务中心: 0779-5205111 石康镇便民服务中心: 0779-5517703 石湾镇便民服务中心: 0779-7411145 乌家镇便民服务中心: 0779-2692985 西场镇便民服务中心: 0779-7601380 星岛湖镇便民服务中心:0779-7502821 闸口镇便民服务中心: 0779-5902901 沙田镇便民服务中心: 0779-2681500 县社保中心: 0779-7265036、0779-7265216
来源:合浦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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