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等你 发表于 2013-7-2 09:35:49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关于架空层的权属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关于架空层的权属,我们单位的一栋住宅一楼是架空层(超过2.2米)未报建,未取得产权,二楼以上的住户也未分摊,后我司将一楼的架空层修成职工食堂和职工休闲中心.已使用了三年.现就架空层权属产生争议,请各位大侠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潇洒走一回~ 发表于 2013-7-2 11:24:14

如果您单位的架空层在设计规划时为公共开放空间,就不能取得独立的产权证,也不计入公共分摊面积。

我就溜达~ 发表于 2013-7-2 11:27:23

架空层层高在2.20m以上的架空层作为公共开放空间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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