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六公咳哈 的帖子
六公咳哈:如果拆迁的房地是作为公共设施用途,可按相关规定强行征用,对钉子户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去强制拆迁。但如果拆迁人家的房地只作为房地产商的牟利用途,人家房主就有理由跟房地产商讨价还价了。房地产商刮房奴的血汗钱时从不手软,也没见肯跟房奴商量让点利。人家钉子户想啃房地产 .. (2013-12-07 10:21) images/back.gif
可现在是政府与地产商官商合作,房主怎么办?最终也是支毛抗大戳,房主举手投降!
回 太平绅士 的帖子
太平绅士:六公此次看法有问题。难道改造西门江不好吗?现在的江景难道比不上以前吗?我们应该多的支持这种工程。据本人所知此次改造工程是亏本的,地皮卖不了多少钱还留道路及广埸一大遍,每晚都会有很多人到江边散步………应该说政府改造西门江工程是件大好事!(2013-12-08 21:51) images/back.gif
没人说改造西门江不好!
但几年过去了,上届政府是改造西门江吗?恐怕只是打着改造西门江的旗号,行大肆扰民拆迁征地、与房地产商结伙牟利的勾当吧?至于赚不赚钱,那只有天知道,反正有人盆满钵满了吧?
几年前六公就明确指出——改造西门江的核心,是疏通河道,是疏通从多葛周江口至烟楼出海口这36公里长的河道!
河道年久淤塞,造成水流不畅而变成臭水沟,造成下大雨排涝缓慢而淹街。要改造这西门江,不是去疏通河道,而是挑县城小半段沿江民居拆迁、做2公里长的半边江堤,就说是改造西门江了?恐怕只是掩人耳目吧?
再说,如果一心只是想做江堤,也只应征用沿江10米宽的民居就完全可以。又为何要征用沿江50米宽以上?还不是要与房地产商结伙牟利?
当年所谓的改造西门江,过去了5年,但至今都没看见西门江的臭水沟面貌有任何改观,下大雨县城还是照样排涝缓慢被淹。这是改造西门江吗?
回 流浪者AG银 的帖子
流浪者AG银:口口声声说依法依规,不知依什么法什么规呢 (2013-12-08 23:12) images/back.gif征用居民的房地产,依据的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依据的规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镇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在广西,还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办法》。
这些相关法规,可以在国家住建部网站、自治区住建厅网站查到。
回 六公咳哈 的帖子
六公咳哈:如果拆迁的房地是作为公共设施用途,可按相关规定强行征用,对钉子户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去强制拆迁。但如果拆迁人家的房地只作为房地产商的牟利用途,人家房主就有理由跟房地产商讨价还价了。房地产商刮房奴的血汗钱时从不手软,也没见肯跟房奴商量让点利。人家钉子户想啃房地产 .. (2013-12-07 10:21) images/back.gif
一针见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