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979873 发表于 2014-4-18 14:47:42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有个"言正"字就是敏感话题了?连那个10岁地中海儿童的贴子也跟不上了久伴我i 发表于 2014-4-18 15:10:37
神经病 发表于 2014-4-18 15:35:35
危如累卵 发表于 2014-4-18 15:38:11
楼主高明,有图有真相,提议:谁用权,谁就要负责一辈子。唉!没人性可恶的开发商(教唆犯)有钱就可以雇凶杀人?天理难容。弱问一句:警察捉到这大帮匪徒了没?这样不良的开发商我们呼吁政府制裁。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有权有势就可以欺负老百姓吗?有钱有势就可以向刘汉学习团伙杀人吗?这样恶势强拆,让苦难的百姓怎么生存?怎么安居乐业?这起雇凶伤人是一起恶性雇凶伤人事件,对社会危害性极大,必须追究责任、楼主图片中显示这大帮歹徒如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严判才能维护法律尊严起到威慑和惩治教育的作用。网吧22 发表于 2014-4-18 15:38:59
都收了钱,他们正搂着发廊小妹用那张恶臭的嘴巴亲亲呢,那有时间管我们这些老百姓的死活44号的流氓 发表于 2014-4-18 15:46:22
这年头真是乱。物极必反 发表于 2014-4-18 15:48:00
唉!真惨!这什么世道?米少还粘煲!!珠乡之子 发表于 2014-4-18 15:57:19
这种事情幕后指使很容易查,就看公安部门管不管了。。。。。。如果说查不到,那就不是官商勾结。changle 发表于 2014-4-18 15:58:04
如果这是事实,我本人觉得组织闹事的人真的要好好反省自己的作为,站在被害者的角度想想吧!人民群众是你们的根基,那些参与闹事的也是普通群众,想想你自己的父母是做什么的,不要拿人家的一点好处为人卖命哦!砍说 发表于 2014-4-18 16:14:55
国家的法律尊严在哪里了??难道“地方大过国务院吗?”
有哪个仁兄上传大一点的网站,多点人关注。
要严打黑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