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的更高 发表于 2014-5-6 21:40:53
君之谦 发表于 2014-5-6 21:59:50
主要还是清洁工的缘故得到的同情分大,如果不是清洁工,哪怕一点刮蹭谁都不会轻易放过,最后说句:清洁工幸苦了!先生不坏 发表于 2014-5-6 22:03:18
被撞要赔偿正常但要求太高就是被撞的不正常了liangxia 发表于 2014-5-6 23:04:58
现在貌似一提到弱势群体就是有理了,我就觉得奇怪了,发生交通事故不是先分清事故责任,而是一味的要求小车主不能追究,这是哪门子的道理啊?另外,有朋友跟帖说宝马跟电动车接吻没让电动车赔,让他走了,意思是宝马车主照顾弱势群体,是好人。其实如果真的是划分事故责任的话,也有可能是宝马车主赔钱给电动车呢。再说了那个开车门被电动车撞坏车门的事,你开车门和别人发生碰撞,本身就是你的责任,理所应当应该负责别人的损失,岂止是一句伤着了没有就会完事的。说到底,还是法治意识太淡薄了,发生事情,从来没想过依法解决,只是谁弱势谁就有理,这实在是社会的悲哀。laosu88 发表于 2014-5-6 23:32:23
远方的天平 发表于 2014-5-6 23:45:45
专业玉髓 发表于 2014-5-6 23:58:04
正常来讲.环卫车撞了小车.按责任区分小车索赔是很正当的行为.合法合理. 但换个角度来讲.他开得起十几万小车.你无心的微刮.好声好气两句.相信他也不会太计较的 但碰得太伤.还是要赔的广龙 发表于 2014-5-7 00:27:37
2014 发表于 2014-5-7 07:57:33
这车比垃圾车好不了多少,不要装Bclq5520 发表于 2014-5-7 08:17:25
求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