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阿牛哥 发表于 2014-6-28 21:24:47

职工安置新传,被逼搬家,还遭恐吓!

职工安置新传
       由于这段时间天气炎热,所以我很少出去。但今天我要出去买点急用的东西,所以不得不骑上我那辆“阿残”电动车上街了。也真是巧了,在街上遇到我多年未见的朋友,彼此都很意外, 也很惊喜。难得相遇,找个地方,要了一壶茶,天南地北聊开了……


      我的朋友先前在粮食系统工作,原是粮食局下属的平田粮食储备库的职工。听说2013年6月,解除劳动关系至今待业在家。先前,我的朋友都是在单位宿舍里居住,解除劳动关系后,还是住在单位的宿舍里。听说,这几天有人逼他搬走,说要拆房子了!家里的门锁,被敲掉了三次,挖掘机,推土机在家门口开得震天响,半夜总有些神秘人物打电话威胁,吼吓!他说,自己也想搬走,可是不知道往哪里搬?单位说要改制,就这样把像他这样的工人改掉了,叫搬家,又没有一分钱的搬家费,对于没有地方搬的,又没有具体的安置方案。这就是合浦县粮食系统的职工安置方案!?说着,说着,他的眼泪下来了,甚至几度情绪失控大哭起来,引得旁边的几位客户投来了疑惑的眼光?我百般安慰,这才惭惭让他平静下来。之后,他还说了很多,相关的事,但我已没有多少心情听他说下去了,因为我的心情实在难以平静下来……


      试问有关单位的领导,对于一个国有单位的职工,说改革了,除了象征性地发几分所谓补偿金(远远低于国家劳动法规定的补偿标准),就这样把职工扫出大门,就是所谓的安置方案?对于无家可归的职工,是威胁、吼吓令其搬出原居住的宿舍,露宿街头就是安置???这真是令人气愤!令人疑惑!令人不解!
       谁能说说?

laosu88 发表于 2014-6-28 22:58:43

attachment/photo/Mon_1212/492_08ca135463383567e1bb6cb048dfa.gifattachment/photo/Mon_1212/492_08ca135463383567e1bb6cb048dfa.gif

美蓝 发表于 2014-6-28 23:50:15

说多都是泪

wbslyz 发表于 2014-6-28 23:56:56

不懂这些。不过解除了劳动关系是不是就是没了关系?

上新桥住 发表于 2014-6-29 01:24:37

龍壹V 发表于 2014-6-29 10:09:29

合浦阿牛哥 发表于 2014-6-29 10:07:39

在践行群众路线活动中

在践行群众路线活动中风雨飘摇的职工维权行动

合浦平田粮食储备库(原县粮食局直属库),自平田库职工与平田粮库签订解除劳动协议以来,平田粮库职工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威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努力和多方奔走,终于在维权行动中迈出了一小步。经合浦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和仲裁,于2014年3月20日,平田库原职工与平田库达成了仲裁协议:平田库于2014年4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职工上班期间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补发上班期间的工龄补偿金。至此,平田粮库原职工以为维权行动胜利了,看到希望的署光,然而结果并非如此。

从2014年4月30日至今,时间一恍过去了一个多月,对于合浦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平田粮库的领导和主管局领导用行动来表示对该仲裁的不肖和蔑视,把原职工当猴耍,对最终的仲裁结果和原职工的合理合法诉求不当一回事,得过且过,迟迟不兑现,敷衍了事。

我们的党在执政之初就确立了执政为民的思想,自2013年4月份以来,全国党政机关轰轰烈烈地开展了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活动的本身是好的,也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的思想。然而,并非所有的领导干部,真正在活动中有所认识,有所提高,真正领悟践行群众路线的真正意义,而是也是把整个活动当过场,依然也是敷衍了事。在平田粮库原职工的合法维权行动中,我们不难看出,平田粮库的领导和主管局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哪里体现出一点执政为民的思想?哪里是在践行什么群众路线?所以,也造成了平田粮库原职工维权行动在党的践行群众路线活动中风雨飘摇的现状,丝毫看不到希望和结果。

我们不会在沉默中接受这个不是结果的结果,对于我们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会义无反顾,继续采取应对措施,继续到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我们的诉求,把我们所掌握的情况向有关的上级部门反映,合法,合理维护我们职工的权益。最后也奉劝一句那些不作为的人,不要在玩弄权术时,掉入践行群众路线活动的大潮中……

六公咳哈 发表于 2014-6-29 10:46:50

楼主的朋友被毛主席害得太深了!
毛主席他老人家搞了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实验,使体制内的所谓国家职工,错误地认为自己一生都交给组织了,组织必须负责自己的一生,包括自己的衣食住行、配偶子孙------如果组织不负责自己的生活了,就不知所措、就到处诉苦、怨天尤人。
其实,解放前也好、改革开放后也罢,谁去私企打工,都不会傻到认为老板要负责打工仔一生的衣食住行。打工的,你能为老板做多大的贡献,老板就只会给你相应的工资。如果老板的企业亏本倒闭,你借住老板的宿舍也被老板为抵债而卖了,你也只能打铺盖走人,哪能让老板再安置你的住宿?所住的屋被卖了,只能自己另外去租一处住。把所谓的组织看成一个自己进去打工谋生的企业,就什么都看开了。
同样是下岗职工,楼主的朋友比六公幸运多了。六公下岗前还是国家干部工程师,但下岗至今20多年了,从来没得过任何补偿金。楼主的朋友,还因为傍上所谓的企业改制,得到了几万大洋的买 断工龄钱。
作为朋友,楼主还是在同情之余,以与时俱进的观念劝劝当事人——别再把组织当成父母、要父母负责自己的一切。所在企业倒闭了,没工作干没工资发没宿舍住了,这其实很正常。就该去别的企业应聘打工挣生活费,就该自己出去另租一个宿舍住------看开了,人的活力就焕发出来了,说不定挣得更多的钱,使生活过得更好。就像六公,不是吗?

二哥舍 发表于 2014-6-29 10:59:39

同情,年纪大了,蕴吃更加艰难。

二哥舍 发表于 2014-6-29 11:01:24

同情,年纪大了,蕴吃更加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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