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f 发表于 2014-8-30 22:21:59

回 a63872274a 的帖子

a63872274a:你难道是队长亲戚???门题摆在面前 句分几多给你了?
(2014-08-30 21:16) images/back.gif

分你妹!现在大概是一条村的人分成了三邦了吧,争吧,争个你死我活!要不,这事永远也说不清楚,永远也没完!

无所事事 发表于 2014-8-30 22: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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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的企鹅:去县政府告!谁怕谁 (2014-08-27 23:00) images/back.gif

去县政府告县官?

xxf 发表于 2014-8-30 22:33:46

回 娇娇娇 的帖子

娇娇娇:好吧,你高B,好B行了吧,你本事大就直接反驳人的内容?别扯着这些无关痛痒的东西乱挠!这转移注意力的手法也太低劣了!而且姐姐说的指印,那字迹就算是一个人写的就怎么地吧?大家按指印表示对此事知道,对上面的名字负责就行。你如果再火眼金睛说人指纹一样的,我认栽,当被 .. (2014-08-28 17:10) http://bbs.hepu123.com/images/back.gif

村长竞选,都进行了三四次了,还没分出强弱!各种手段还在上演,好戏还在后头呢!

xxf 发表于 2014-8-30 22:36:17

回 无所事事 的帖子

无所事事:去县政府告县官? (2014-08-30 22:26) http://bbs.hepu123.com/images/back.gif

前两天,已经去县官那告了,呵呵,拭目以待吧!

阿卑 发表于 2014-8-31 00:09:16

a63872274a:呵呵 房不是间的!!!是亩的    车嘛也就几台吧 做个小村长 哪来那么多钱????你懂的 (2014-08-30 21:29) images/back.gif

这就不对了这句,好多人除了村长这工作,别的人家也做的,一样有利润的吧,

levion 发表于 2014-8-31 03:15:02

在这里发泄没用的,我们都知道,上面的人不知道有毛用 、
不过黄宝强这个名字亮了

草泥马,驾驾驾 发表于 2014-8-31 10:08:56

回 a63872274a 的帖子

a63872274a:哎 你是他戚吧???你不是的话来平田问一下的话谁不知道他是个大贪村官啊 (2014-08-30 21:45) images/back.gif

是你家有人想当队长了吧

思忆季节 发表于 2014-8-31 20:34:48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君之谦 发表于 2014-8-31 22:14:55

县纪委必要查清此事来龙去脉!

思忆季节 发表于 2014-8-31 22:22:50

引用本文   :      (在2013年4月开始,野心膨胀,想独占己有,动用自己一百八十万人民币,企图以出租70年名义进行霸占,90万一亩,想得出,租70年。他做生产队长从来不跟社员群众开会讨论,商量解决问题,从来不经群众同意,单方面对委签字,私自执行。天日昭昭,天理难容。 )


       在此 楼主说的有点让人看不懂 ,楼主说当事人用180W租那块地70年 ,意图实行霸占 。但楼主没说明那块的地面积多大 ,只提及了90W一亩 ,请楼主出面确认一下,所说的是 90W 租一亩地为期70年么 ? 如果是的话 ,那根据楼主所说也就确认了那块地的面积 ,180W 除去90W= 2亩 地 ,那么小弟就有一些些的小看法了 ,如果当事人愿意用180W 去租那块地70年 ,何不就直接的把它买duan(断) 呢 (纵使180W 跟 那块地的真正的价值还是有着很大的差距) ?但难不成有人就真的会去相信把一块集体地的租上个大几十年的就可以明正言顺的去霸为私人财产么? 就算是有此想法 ,那也是一种侵吞集体财产的违法行为 ,需要承担事情败露的风险和承担法律的责任 ,但按楼主所描述,"洪某o“应该不会是那么笨的人 ,按小弟所看 :”洪某某“ 用180W租两亩地 为期70年 ,那么也就为过2W多一年 ,这也是非常接近市场地租价格的 ,至于”洪某某“租地的用意 ,我想大概也就是用地盖成商铺再租出去以赚取租金罢了 ,如果是按合法的程序来走 ,那也就无可厚非 。至于楼主所说”洪某某“以租地为虚,霸占为实之说 ,我觉得还是过于失据 或为臆断 。 但对于楼主所说洪某某不征集集体的意见 ,单方面的签字把集体地转租到自己的名下,鉴于此种的特殊情况,地皮拥有权的大集体 ,都可以随时的将合同解为无效 ,拿回地皮 。

   小弟支持”打死“这些蚕食百姓财产的 ” 脓嘿 “们 ,但所说的这些 ,也是希望可以帮到楼主鉴真事情的本质 。如有说得不当之处 ,还望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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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检举书:廉州镇平田居委会一组组长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附社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