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ly-水蟹 发表于 2015-1-3 11:00:13

这才是真正“果粉”专业户,合浦一男子因专注抢劫“苹果”4个月被判14年

    南国早报合浦讯 (记者吕海锋 通讯员梁龙全)合浦一犯有前科男子戚某似乎对苹果手机“情有独钟”,在短短4个月内实施了多次抢劫、抢夺苹果手机的行为。近日,合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抢劫罪、抢夺罪数罪并罚,判处戚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戚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0年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3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然而出狱后,戚某仍不知悔改,通过抢夺、抢劫他人财物,然后转手得钱。由于目前黑市上苹果手机较容易转手,于是戚某专挑苹果手机下手。

 2014年1月21日,戚某跟踪被害人苏某来到合浦爱卫东路一服饰店内,趁对方不备,抢夺了苏某手中的苹果手机,转身逃跑。自从第一次得手后,戚某变本加厉频繁作案。

 据查,戚某从2014年1月21日至4月9日,分别在步行街、还珠广场等地,共抢了8部苹果5S、2部苹果4S。在作案过程中,如遇被害人反抗,戚某还通过殴打、持刀威胁等暴力手段,达到实施抢劫的目的。

 法院认为,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了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夺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构成了抢夺罪。再加之,戚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5年内再犯,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不得不说,这货才是真正的“果粉”,名副其实的“苹果控”。也提醒喜欢在街上拿着各种“肾5”“肾6”的MM们还是低调为好,因为一般这类人都挑女孩子为目标下手,安全第一啊。。。

板砖猛抽脸 发表于 2015-1-3 11:52:36

14年?得不偿失啊

小猪猪变身 发表于 2015-1-3 12:16:58

屌丝们用不起苹果啊

螳螂 发表于 2015-1-3 15:08:48

苹果就好用吗?不觉得。

18378936898 发表于 2015-1-3 15:55:49

螳螂:苹果就好用吗?不觉得。 (2015-01-03 15:08) images/back.gif

家养的土鸡口感上不输给孔雀。

会飞的大鱼 发表于 2015-1-3 18:02:03

觉得这样的人就不要再放出来了吧?

合浦008 发表于 2015-1-3 20:03:22

安全第一

远方的天平 发表于 2015-1-3 20:41:02

青灯 发表于 2015-1-4 01:19:39

判那么多年 那些被抢被偷的怎么报仇啊

肥龙肉蒲团 发表于 2015-1-4 08:30:23

现在在街上啊,很多女的拿着所谓的苹果,有事没事就掏出来按按刷刷尊严,殊不知这样也有被盯上的危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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