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倒牛鬼蛇神 发表于 2015-1-13 00:09:54

回 会呼吸的鱼 的帖子

会呼吸的鱼:看开些,社会就是这么不公平的,当给他们买药吧 (2015-01-12 22:24) images/back.gif

是的,当时心里那个气啊

打倒牛鬼蛇神 发表于 2015-1-13 00:10:33

回 ggzd 的帖子

ggzd:所以说 有钱也别任性 开车要注意 (2015-01-12 22:45) images/back.gif

恩,安全第一,行车15年,第一次出现的事故

打倒牛鬼蛇神 发表于 2015-1-13 00:11:53

回 gxhp4810 的帖子

gxhp4810:1、jj动不动就叫拖车肯定有猫腻,这个交通事故在什么程度才需要叫拖车,需要当事的jj按照事故处理程序来办理,应该可以叫他出示。2、在物价局有高速公路拖车收费标准,普通公路应该有参照,具体要到物价局了解或者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3、投诉到纪委、公安局、监察局和行风热线 .. (2015-01-12 22:22) images/back.gif

有空子可钻的,否则也不可能那么明目张胆

打倒牛鬼蛇神 发表于 2015-1-13 00:12:52

回 阿卑 的帖子

阿卑:正规发票 由不得你不给!!!不给也得给!给了就还你车!不然 (2015-01-12 22:16) images/back.gif

发票是正规的,可是收你100交税8块,你要开多少面额的老板?

打倒牛鬼蛇神 发表于 2015-1-13 00:13:52

回 透彻 的帖子

透彻:不明白?告诉你四个字;合作愉快。 (2015-01-12 22:10) images/back.gif

可以申冤吗?不可以?那你说了算了

18378936898 发表于 2015-1-13 00:36:04

打倒牛鬼蛇神:可以申冤吗?不可以?那你说了算了 (2015-01-13 00:13) images/back.gif

北,浪费口水?。

奶糖 发表于 2015-1-13 08:50:16

快过年了,能捞就捞了。

杨家山芋子 发表于 2015-1-13 09:20:48

是不是一当是事故车就要拖车,不懂???

pty980 发表于 2015-1-13 09:49:52

回 奶糖 的帖子

奶糖:快过年了,能捞就捞了。 (2015-01-13 08:50) images/back.gif

无关过年无过年,平常都这样

xiaoyu6733 发表于 2015-1-13 10:04: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所以交警扣车、拖车的钱都不应该由你出,而应该是交警大队负责。此前已有先例:平顶山交警支队还发布申明,将从2014年11月27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事故、违法暂扣车辆的停车、拖车费用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向实施救援单位、第三方停车场进行缴纳,不再由当事人承担。建议你向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交警或其他人收你拖车费、停车费明显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一告一个准,就看你想不想告。详见:http://bbs.hepu123.com/read.php?tid=332447&fpag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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