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风
发表于 2015-2-7 14:21:35
这个司法鉴定中心是否有权威?
路过的观众
发表于 2015-2-7 14:36:25
本质就是医闹,一家理由一家说,那鉴定中心的措词看起来是没业务水准或有西场水分渗入,高高在上,以国级水平来要求县级医院达到,不切实际,公正性有所偏移,应深查。
蛋蛋的烟
发表于 2015-2-7 16:55:22
最后真相是什么?
合浦蛇王
发表于 2015-2-7 20:15:02
有本事直接状告医院,别搞这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下三烂的女人手段!
79416
发表于 2015-2-7 20:27:57
钱都收了五十五万,你们还想咋的,再闹事,全部死啦死啦,全部捉起来收监
阿卑
发表于 2015-2-7 21:15:51
都是旁人鼓动的
____◇七〃少
发表于 2015-2-7 21:40:59
万恶的医院,上次坑死我了,现在尼玛的
qh10101988
发表于 2015-2-7 21:50:33
医院的护士来来往往像蜜蜂采蜜一样不累死这些护士才怪医院如果赔钱给了 那这事就过去了还有啥好闹生老病死正常的事情医院也不是万能的
smiledog
发表于 2015-2-7 23:10:18
有理在手,也要理性处理啊,这烧香、拉横条的已经是触犯条例了。
smiledog
发表于 2015-2-7 23:13:26
七、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四)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六)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七)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