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fuck改委 的帖子
fuck改委:车位属于小区公摊面积,这就意味着车位公摊至小区每个业主,开发商无权买卖车位。如果开发商将公摊面积据为己有,再卖给业主,这就是商业欺诈。 (2015-03-16 09:54) images/back.gif这个看法我不赞同,首先车位不属于业主公摊部分,只是开发商配套给业主的,和小区绿化、道路是一个等级的,开发商是没有权利出售的,其实也不应该出租,只是如果不出租的话,物业管理起来会乱,而且物业费要相对提高才能保证物业的正常管理。 业主委员会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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